來靠北一下某大學(慚愧啊居然還是本人的母校)的某辦事員。
前情就不提要了!反正就是因為行政院今年提供大學學雜費的補助,而我們有辦理學貸,畢竟是第一次有這種狀況⋯⋯但是我們家是可以辦理公教學費補助,這一來只能二選一,我們當然是選擇公教學費補助,畢竟補助翻倍呢。
然後問題來了,已經辦好的學貸,就要重新辦理,這個就牽涉到銀行和學校之間的問題。我們先聯絡銀行,銀行說要學校方面同意,他們才能做處理。
結果某小孩去學校辦理的時候,那位辦事員小姐,據說還是學姐,居然跟某小孩說:你將來學貸是要自己還的,你爸媽去申請學費補助,他們也不會給你的!(🙄居然還有這種離間親子關係的校務工作人員,這書都不知道讀到哪裡去了?以為人人都跟她心裡那麼暗黑嗎?)
我覺得吧,我們把一個小孩養到上大學,讓他去辦理學貸是理所當然的!他吃家裡、住家裡、用家裡的錢過大學生活,要買筆電就讓他買筆電、要換手機就讓他換手機,難道父母親花在他身上的錢還不夠多嗎?何況他上個大學還給我換了3所學校!
好在我們家的小孩也懂事,堅持要把學貸的款項重新處理!他還告訴我,這些工作人員雖然堅持說不能怎樣、無法怎樣,但是耍賴的學生多的是。據他說之前讀的另一所大學,就有一位學生居然到學期末都還沒繳學費,學校也拿他沒辦法……所以該堅持的事情,他還是會去處理好的!👍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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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喵~